洛杉矶市议会投票废除1936年禁止街头运动法规
洛杉矶市议会周二以全票通过,废除了一项制定于1936年、禁止居民在公共街道、人行道和部分公园进行运动的市法规。市议员鲍勃·布鲁门菲尔德(Bob Blumenfield)在去年8月发现这项法规后,推动了其废除工作。
根据市政法规第56.16条「街道-人行道-球类或运动游戏」,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人行道或公园进行投掷、传接球类或任何运动,除非在指定的球场或运动场所。违反者面临最高1000美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的处罚。布鲁门菲尔德称这是一项「极其荒唐的法律」,已完全不符合现代城市的需要。
在周二的市议会会议上,布鲁门菲尔德指出,这项法规最初的意图可能是在汽车开始大量出现的年代保护儿童安全。然而,他强调在当今交通死伤事件频发的时代,这项法规仍留在法律条文中,传递了错误的信息。「在道路交通暴力成为流行病的时代,保留这样的法规会向公众传递错误的信号,转移人们对真正危险——不安全驾驶者——的关注,」他说。洛杉矶警察局已确认这项法规执行力度不强。任何涉及射击武器或弓箭等更严重的行为已由其他法律禁止。市议会已指示市检察官办公室于1月起草正式的法规废除条例。
💡 华人视角
这个老法律虽然看似荒诞,但了解它的存在和被废除,有助于理解美国地方法规的更新过程。在社区参与中提及这类例子可帮助融入本地话题讨论。
本文要点
- 市议会全票通过废除1936年法规,禁止街头运动行为
- 违反该法规最高罚款$1000,监禁6个月
- 议员称法规过时且在交通安全问题严重时期传递错误信息
- 市警察局确认该法规执行不力
- 市检察官办公室将在1月起草废除条例
📰 编译自:MyNewsLA
原文标题:LA Council Repeals 1936 Anti-Ball Playing Ordinance
原文链接:https://mynewsla.com/government/2026/08/25/la-city-council-repeals-1936-anti-ball-playing-ordinance/(如需查阅)
📅 编译时间:2026年8月25日 13:02
✍️ 洛杉矶日报编辑部